林佩瑶 枣庄报道
7月3日,枣庄“民生保护”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举行。枣庄检察院党委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军作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今年3月部署的“民生保护”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姜广军介绍,市检察院结合枣庄检察特色和品牌建设,重点关注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明确了12项行动重点,完善了36项具体措施。据了解,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目前,这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完成。第二阶段,扎实推进阶段。目前,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生产安全、支持起诉、商业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与同级行政机关建立了合作机制。第三阶段,总结升级阶段。12月,总结专项行动,通常提交案例、品牌建设,组织“民生保护”优秀案例、优秀案例、优秀品牌“三优秀”评选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建立宣传展点等方式,宣传专项行动成效。
对于目前的工作情况,姜广军提到,今年以来,枣庄检察院办理了3起非法占地犯罪案件,逮捕了7名嫌疑人;全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受理审查逮捕3起,逮捕2起,受理审查起诉5起,起诉9起,起诉12人;从最有利于教育和拯救未成年人,依法使用不起诉制度,不批准逮捕335人,不起诉22件43人;开展司法救助12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94万余元。共办理劳动者、老年人、贷款纠纷等民生保护监督案件297起。共办理劳动者、老年人、贷款纠纷等民生保护监督案件297起。支持农民工权益保护53起,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贷款监督模式”和“房屋销售虚假诉讼监督模式”,发现监督线索59条。
此外,枣庄市检察院共办理民生保护行政检察案件51起,其中发布行政非诉讼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起,提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62起;建立“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监督模式”,发现社会保障领域非诉讼执行监督线索20余条。处理农业、农村、农民和农村振兴公益诉讼案件5起,处理食品安全和空气污染防治案件4起,处理安全生产、反电信网络欺诈、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新法律案件23起,发现安全生产突出线索20多条,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起,检察建议1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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