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临邑县马先生通过齐鲁晚报·齐鲁一点情报站向记者反映,他所在企业拖欠社保20年。在企业承认劳动关系和法院裁定的证据下,他仍然无法顺利办理业务,这让他很困难。
马先生来自德州临邑,是当地一家化工企业的老员工。马先生说,他2000年加入山东鲁晶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至今已工作24年。考虑到退休问题,马先生于2021年向企业提出,要求确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然而,三年多过去了,公司只缴纳了2021年至2024年的社会保险,2021年前的20年没有缴纳。在此期间,他多次向公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公司表示,他加入公司时,没有在上一个单位办理辞职和减员手续,无法缴纳社会保障。
“2000年以前,我在一家集体企业工作。企业倒闭后,我来到山东鲁静化工。当时,没有人注意减少和增加员工的程序,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马先生说,他确实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0多年。他没有在上一个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有义务提醒他。直到2021年,他投诉后,公司才办理了增员手续,缴纳了社保。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是一项法律义务。为让企业缴纳社会保障,马先生找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部门核实并向企业催缴。工作人员表示:一次性缴纳3年以上的社会保障,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或者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件。
为此,马先生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他在2000年至2021年之间与企业有劳动关系。2024年7月9日,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马先生的起诉,因为企业在审判中承认马先生的劳动关系,因为起诉问题没有争议,所以没有人民法院的确认。马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法律文件,以确认上述声明。
企业承认劳动关系,也有人民法院的有效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否追回社会保障?8月8日,记者陪同马先生来到临邑县政务大厅人社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只承认人民法院法律文件的判决结果,马先生提供的判决文件记录为驳回上诉,因此无法承认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企业对社会保障缴费没有异议,可以让企业申请办理,也会协调双方的争议。
山东鲁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刘律师表示,他们不再回复马先生劳动关系的认定,法院有效的法律文件。至于马先生对社会保障的投诉,刘律师认为马先生在山东鲁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前在陵县一家企业工作。入职前未办理减员手续,相应企业无法办理增员手续,无法缴纳社保。此外,在不能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公司已将社保资金跟随工资发给马先生个人。如果马先生想让公司缴纳社保,他需要退还公司发放的社保资金。
8月20日上午,马先生和山东鲁静化工刘姓律师向记者反馈,双方正在协商,企业计划为马先生补偿35个月的社会保障。8月20日下午,记者向临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了这一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企业社会保障支付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支付。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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