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8月27日消息,今天,博主“小蒜苗长”文章称,自己和小米的名誉侵权诉讼一审结果公布,个人接受判决。
据介绍,本次诉讼主要涉及两点,以下是博主自述的原因:
1、关于名誉侵权,我之前说过“欧洲爹”(当时网上讨论小米12ssss Ultra的设计是否抄袭了华为Mate40,米粉说这个设计最早是诺基亚做的,要说抄袭,也是抄袭诺基亚)。“嘴里不要不要,身体一撩就发骚。”、“LOW穿地心”,这些主要是针对小米过去一些高管的言论,包括常程“拍裤裆”评价等言论,法院判决贬损诽谤。
第二,关于诽谤,主要是小米和荣耀之间的骂战,小米良心的善良评价,小米早期的服务问题(自建服务体系之前)、设计剽窃苹果、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小米营销行为粗俗等,法院认为我关于小米质量问题发言合理,不支持,但关于小米设计剽窃评价、小米营销行为评价,构成侵权,影响小米的品牌形象。
基于这两项,法院判决博主败诉,需要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共计56595元。
博主说:个人认为我的整体内容没有问题,但是用词确实不当,所以我个人接受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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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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