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广东省普宁市第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的承诺书中有“如有校园欺凌,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
学校组织学生签署反对校园欺凌的承诺书,主动对校园欺凌说不,值得肯定。但学生面对校园欺凌,“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这是不可理解的。
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隐蔽”角落,具有很强的隐秘性,不易被外界发现。在此前提下,为遏制欺凌事件,鼓励学生和教师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拍照取证,勇敢举报,形成共同反对欺凌的良好氛围。事实一再证明,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之所以能引起关注,是因为相关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
普宁中学打着反对校园欺凌的旗号,要求学生“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这让人疑惑。禁止拍照的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为了反对校园欺凌吗?恐怕答案是否定的。
归根结底,学校之所以对学生拍照录视频保密,是因为担心欺凌事件的曝光会给学校带来麻烦。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最担心的不是欺凌事件,而是事件的曝光。因此,既然暂时不能杜绝校园欺凌,解决不了问题,那些发现问题的人就不会直接拍照录视频。这样,他们就不怕“家丑”的曝光。
面对舆论,普宁市教育局回应称,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删除“校园欺凌、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内容,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内容。
这样的回应也令人失望。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教育部早在2021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强调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应该说,中小学生不带手机进校园已经成为普遍共识。此时,普宁市教育部门用这一条款取代了不允许拍照、录视频的规定。他们似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立即修改,但实际上却隐约透露出一些傲慢。既然你说不拍照是不对的,我就改成不带手机。你还反对吗?
真的很难说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真的意识到了错误。
如果连教育工作者都不能正确理解自己的错误,他们怎么能指望自己的学生面对自己的缺点呢?因此,学校需要做的远不止简单地修改承诺。更重要的是,面对自己的错误,我们不能把校园欺凌当作“家庭丑陋”。
(大众新闻·齐鲁一点评论员 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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