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收购已建成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通知》(建设保障),发布了收购已建成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通知〔2024〕44号)和青岛市有关政策规定,支持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进行配售或配售,现征集全市符合条件的项目。
根据公告,青岛市已竣工验收、未售出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等)均纳入征收范围,项目和住房必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一)征收的项目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相关手续齐全,资产、负债、法律关系明确;(二)购买用于配售经济适用房的项目住房,住房性质为商品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3)购买经济适用房项目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原则上为整个建筑或整个单元。
收购价格确定原则方面,同一地段经济适用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分配成本和建设安全成本不超过5%利润)为参考上限。
注册所需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参与项目住房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上述信息应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
据介绍,项目征集实行规范化工作机制,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项目所在地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名参加。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项目资料后,及时将项目资料推送给收购主体,并于每月20日前向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租赁服务办公室汇总。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一)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51989562
地址: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二)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
联系电话:66952788
地址:市北区山东路107号景台510室
(三)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66870578
地址:李沧区京口路86号
(四)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8999751
地址:崂山区人民政府东塔楼829
(五)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6888922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1411室
(六)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89789536
地址:城阳区中城路436号
(7)高新区建设部
联系电话:66966783、66966785
地址: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
(八)即墨区房地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18056
地址:即墨区长广路943号L楼
(九)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82289338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东楼7楼
(十)平度市房地产及建筑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356383
地址:平度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431室
(11)莱西房地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911869
地址:莱西烟台路88号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客户端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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