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10月15日消息,二手车性价比高,很多人会因为各种原因优先购买。但是二手车水太深,普通消费者可能会上当受骗,比如调表车。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二手车经营者未披露车辆重要信息引发的销售合同纠纷。
据悉,2021年11月,张先生在上海某汽车贸易商办公室花了1.8万买了一辆二手车,并签订了《汽车转让协议》,交货时,里程表显示里程超过7万公里。交货后半个月内,汽车发生各种故障,汽车贸易商否认调整里程表。
2022年1月,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联系第一位车主沟通车辆保险事宜,得知车辆实际里程超过2万公里。
张先生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发现,该车实际里程为21528公里,鉴定意见为调表车。张先生认为,汽车贸易商在二手车里程上有故意欺骗行为,应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该车里程明显不合理,而上海某汽车贸易商没有向消费者披露。
商业银行未向张先生披露车辆重大信息,导致张先生误解,订立销售合同,购买车辆,有明显过错,其行为构成欺诈。
由于涉案车辆已损坏,无法退还,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先生只要求被告赔偿3倍价款的损失费5.4万元,并予以许可,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表示,二手车交易具有较强的信息不对称性。作为二手车经营的主体,应特别注意车辆的基本性能、里程等信息,并有义务和能力了解信息。
因此,二手车经营者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或对车辆价值影响较大的重要信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保障二手车交易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二手车经营者未履行车辆重大信息披露义务,造成消费者误解,违反真实意思订立销售合同的,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表达错误意思的,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撤销相关交易行为,返还商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返还价格,增加三倍的价格,赔偿消费者的其他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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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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