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10月23日报道,据央视新闻报道,部分私家车车主将车辆注册为网上叫车,但购买私家车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
报道称,去年6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2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并投保私家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21万元车损和第三方责任保险,保费5100多元。
7月,李先生将车辆注册为网上叫车,11月开始全天接单;12月,李先生将乘客送回家,意外撞车造成事故。
李先生报保险后,保险公司初步确定车辆全损,估计理赔21万余元;但后续,保险公司发现李先生用车在网上叫车,认为他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所以拒绝索赔。
李先生不承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将其告上法庭。李先生认为车辆发生时属于自用范畴;而且,在购买保险时,并没有提醒他车辆不同于营运车辆保险,车险公司也不应拒绝赔偿。
对此,保险公司也给出了拒绝赔偿的理由。李先生没有及时更改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前,李先生已接到订单230次,构成了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经审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中加黑了三项保险和车辆损坏保险的关键条款,显然已经履行了提示告知义务。
车主从事网上叫车业务,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由非经营改为经营,显著增加了被保险车辆的风险,车主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承担索赔责任。
此事还提醒私家车车主,如果想从事网上叫车业务,除了合规注册网上叫车资格外,还应购买相应的营运车保险,不能有侥幸心理,使用私家车保险运行网上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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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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